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拘留通知书范文(拘留通知书法律依据)

本篇目录:

公安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书有哪些?

按文种的不同,可分为报告类文书、通知类文书、判决类文书、裁定类文书、决定类文书等。刑事诉讼文书格式具有以下特点,所选文书格式均为公、检、法机关制定(修订)和颁布:在文书格式中以脚注方式提示制作文书的法律依据。

(1)依制作主体的不同,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,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,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,公证文书,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。

拘留通知书范文(拘留通知书法律依据)-图1

法律客观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,应当进行侦查,收集、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、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。

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范本如何填写

(二)羁押期限变更通知程序对于办案机关未改变,但是羁押期限发生变化的,办案机关应当在原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前,填写《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》送达看守所。

法律分析:逮捕之后的羁押,通常在二个月以上一年以下。但因特殊情况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最长可能被羁押的期限为28个月加6天。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同:侦查阶段最长7个月。审查起诉阶段(检察院)1个半月。

办案单位制作的《延长 羁押期限通知书》常常与其制作的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的文书紧密 相连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 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 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。

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死刑案件,由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填写《换押证》并加盖公章,送达看守所。《换押证》和《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》一般应当直接送达。不能直接送达的,可以邮寄送达或者传真送达。

变更通知书范文一 致:___有限公司 由于会司发展需要,“XXXX公司”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“XXXX公司”,届时原公司“XXXX公司”的___业务由XXXX有限公司统一经营,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。

处罚书怎么写及范文6篇(2)

执法程序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二条之规定,我局于XXXX年X月X日向当事人发出了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X烟专处告[XXXX]XX号),并于X月X日收到当事人的送达回证,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。

刘xx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,在学院造成了不良影响,鉴于事发后刘xx认错态度良好,并及时退赔,现根据《xx大学xx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***试行***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: 给予刘xx记过处分。

处罚决定书范文一 刘【人名】同志,男,35岁,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出纳。经人揭发,经本公司依据法律途径查明:刘水同志年月至年月在担任公司出纳期间,将本公司存款5万元挪作其弟购房用。

员工处罚通知书范文一 我公司xxx部门xxx员工在上班,利用公司电话无故拨打私人电话。如此个人占用公司资源行为,违反了公司的员工规定第xxx条,在公司内部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。

公司行政处罚通知书格式模板 篇4 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:事故直接责任人___,200元;事故间接责任人___、___,各100元;__经理、__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,各50元。

行政处罚告知书名称、文号及送达时间也应该在处罚文书中说明。组成: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(1)第一部分:首部。包括标题、编号、当事人的基本情况(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)。(2)第二部分:正文。

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什么意思

法律分析:听证告知书是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,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、理由、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法律文书。

法律分析:行政处罚告知书是 指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,理由,和依据。行政处罚听证是指针对责令停产停业,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,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前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。

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是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,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、理由、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法律文书。

首先,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的、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,听取当事人陈述、申辩和质证,然后根据双方质证、核实的材料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。行政听证程序是行政程序的核心和灵魂。

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就是在被处罚人被行政机关处较大数额罚款、拘留等,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。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,行政机关待听证完后再决定是否处罚。

而对当事人进行书面通知的实体文本就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。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拘留通知书法律依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,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,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,给我留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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