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教育部发出关于印发《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》的通知,从2016年1月1日起,颁发给博士、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,分管校领导签发后,由...